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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melotide 笔名:melotide 地区: 广东-广州 行业: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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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浪踏歌关注的是当代中国的社会问题,特别是行政改革和党政干部制度改革。欢迎朋友们前来交流。电子邮件parcs@sina.com 腾讯QQ 76929408
动物农场的解体
望崦嵫而勿迫 恐鹈鹕之先鸣
望崦嵫而勿迫,恐鹈鹕之先鸣
--写在踏浪踏歌四个年头到来之际
这可真是多事的一年。新年伊始,一场危机管理专家们最预想不到的冰冻灾害发生了,举国上下关注着滞留机场、车站、高速公路的难民们;不久,拉萨发生动荡,民族矛盾再次爆发;火车撞了、政府大楼被砸了等等,自然的与社会的灾害接连不断。当然,最大的悲剧是汶川地震,它在一瞬间就夺去了我69197同胞的生命。举国哀悼,苍天落泪。国祭日14:28分,我开车去机场,用力按响了喇叭,泪水夺眶而出…
悲喜交集,我们也有奥运盛会,近代史的百年屈辱也将被彻底洗刷荡涤。中华民族悠久的文化、辉煌的文明、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以及东方人矫健的身姿,通过圣火传递的形式展示给以村为单位计量的地球的每一个角落,在以互联网为媒介的平台上充分地渲染着,“中国加油”声不绝于耳。尽管有对民族主义狂热的隐忧(因为它掩盖了社会矛盾,粉饰了并未抒缓的民困与积怨),但毕竟是民族盛典,道一声祝愿,听一听“北京欢迎你”,再举起双手叫一叫“耶”!!!
在民族的大喜大悲面前,在社会进步的潮流面前,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形势与任务面前,在地球日益变暖、南极冰雪融化的严酷现实面前,在禽流感威胁人类生存安全的危机面前,在原油价格节节攀升、即将涨到USD200/桶的能源短缺面前,个人恩恩怨怨、荣辱进退、坦荡荡或长戚戚之类的情感,显得如此渺小如此不值一提。苏东坡诗云: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哪复计东西。苏诗说的极是,该放下的就得放下,否则人生太累,负担太重,需要融入群体、单位、地区、国家、民族乃至人类的命运之中。
甩掉肩膀沉重的十字架,该做些什么了。导入ISO质量管理体系,政府的绩效是否可以真的得以改善?政府为老百姓服务的态度与质量是否可以好转?技术的变革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拉动制度的创新?导入ISO能够推动政治体制改革走多远?如何总结已有的实践经验?如何尽一已之力去推广去实践?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党政领导如何考核?考核数据如何采集?如何鉴别出真正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如何推动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现行体制对制度变革能够容纳到什么程度?主体功能分区与自由经济机理有冲突吗?如果有,如何协调、如何取舍……
上午参加了市里一个座谈会,研究某项制度如何改进、如何创新,使之效果更好、操作更简便。真切的感受是,中国各行各业正快速进入理性化时代,人们的职业意识越来越强、职业水平也越来越高,制度的积累也摆脱了“左”祸的束缚和制约,人的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也初露端倪,自由思想的图景不再是遥远的地平线。于是,我想起了屈原那震撼人心的诗句:望崦嵫而勿迫,恐鹈鹕之先鸣。杨利伟航天归来,荣升少将了;姚明伤愈归队,可以打球了;两个叫我“姥爷”的外孙今年也上大学了。看来,该思考些问题了。期望着,期待着收获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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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公务员考核的有效途径
人生如屁啊
人生如屁啊
05年去兰州开会时与朋友们计划去看莫高窟。尽管曾经在兰州生活过几年,却始终没有机会去看看这世界级的文化宝库。所以会议还没结束就给旅行社交了1500块钱。结果却神差鬼使去了新疆,与敦煌擦肩而过,留下了遗憾。参团的费用旅行社是一分不退。幸好07年陪了师父、师爷再去兰州,又有机会去敦煌。没想到的是连续发高烧,达到40多度。从敦煌一下火车就直奔医院挂瓶,哪顾得上什么滑沙、骑骆驼、游莫高窟。一天下来,烧退了,人也精神了,可敦煌的行程也结束了。折腾了二、三天后,坐飞机打道回府完事。莫高窟啊莫高窟,总是失之交臂总是无缘一见总是可望不可及,特别是第二次,没看到莫高窟不说,还差点儿把小命留到那里。从敦煌回来,俺反思:是和敦煌无缘,不是俺不爱它。再不起去敦煌的念头了。
再说去台湾的事。07年台湾有个会,对方发来了邀请。领导大恩大德特许俺去。结果是因为办证的原因,泡了汤。程序太多,从单位开始到省里、北京、再到台湾、再到省里,公文旅行下来,至少要三个月。而当时只有30天时间。幸好,08年台湾又有个会,汲取去年的教训,台湾方面承诺办入台证,办好后用特快专递寄达。再次感谢领导大恩大德,又批准俺去。于是托人在香港订机票,于是办港澳通行证签注,从香港绕道赴台。还准备买个高像素的数码相机,把日月潭照照,把阳明山照照,把那个阿扁挨枪的地方也照照,回来和朋友们好好分享一下。可一个噩耗如惊雷般传来,港澳通行证不可以,要专门在护照上加注准许赴台才可以。而台湾方面办的入台证是台湾方面准许入境。据有关部门说,仅在北京有关部门审批所需要的时间至少二个月。并且,上个月有关管理部门专门发了文件,严禁绕道第三方赴台。。。(否则,严惩不贷!!!)会议是5月8号开,今天是
去敦煌去台湾联系起来,叫人有无奈的感觉。做了努力制定了计划订了机票买了相机付出了爱做了承诺守望了迷梦同了床共了枕说了甜言道了蜜语通了电话发了短信吃了一个锅里的饭顶了同一片蓝天奉献了真心挖空了心思,最后还是泡了一锅靓汤。这人生怎么了?俺开始反思人生。苦思冥想没有结论,俺错在哪里了?看到一位哲学家说:人生如拉屎。你费了很大的劲,结果只放出一个屁。俺大彻大悟。伟大的哲学家啊伟大的哲学家啊!!!
靠!原来人生如屁,别看得太值钱了。
(踏浪杂谈 一吐为快)
踏浪快评:再闻官场枪击声
踏浪快评:再闻官场枪击声
----评广西兴安林业局长遭枪击事件
官场变沙场,枪击声不断。呼市王志平尸骨未寒,兴安秦跃翔又倒在血泊中,生死未卜。靠!!!真是乱了套了,官场究竟闹啥鬼了?正式分析之前,先看看下列报道:
17日下午5时多,局里在召开有关会议,其下属公安分局的李某冲进来,对着局长秦某的脑袋开了一枪。秦某血溅会场,不省人事。在场的人立即向前夺枪制止李某行凶,李某再开一枪,击中一人腰间手机,未造成其他人员伤亡。(
三日后,新京报跟踪报道,披露了李某枪击秦某的原因:
据知情人透露,秦跃翔和李某都是兴安县本地人,同在林业局工作多年。去年7月,林业局成立了两个森林执法大队,李某被任命为其中一个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其公安分局副局长一职被变相撤除。这位知情人士表示,李某在副局长一职被撤后,一直想不通,也曾多次找过局长秦跃翔,但没有效果。
看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两个字:整人。谁整谁?被枪击的林业局长秦某整枪击凶手李某。一年之中,先是事实上撤了李某的职,再通过“优化组合”把李某的饭碗端掉,断其生路。被整到死路上的李某拔出枪来,像关六如那样来个“老子崩了你”,一枪击中秦某的脑袋,秦某当即“血溅会场,不省人事”。(但这么近的距离,李某竟然没有做到一枪毙命,看来职业水准有限啊。--黑色幽默)李某行凶竟然博得了笔者的同情。狗急了还要跳墙,被逼得红了眼的李某不杀你杀谁?
同情李某的不仅仅笔者,还有该局的“多名职工”:
由于秦跃翔在本单位人事安排上的“失当”,目前已有多名林业局职工打算联名力保李某。(新京报
“力保”只是善良的愿望而已。李某获死罪(抑或‘死缓’?)是跑不掉了,很难逃出生天。再怎么辩护,再怎么请愿,公诉机关“故意杀人罪”的指控都不会放过他,等待李某的必然是“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或被判死缓,“把大牢之底坐穿”。事情的结局无非是,秦某死亡(或被废),李某被枪决,新任局长走马上任,又一起人间悲剧尘埃落定。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一切尽付笑谈中。
“文革”早结束了,但整人的人还是大有人在,整人的事屡见不鲜。操!!!体制的原因。邓小平说:制度不好,好人不能做好事;制度不好,坏人可以做坏事。我们的制度最缺乏的就是保护人的权利、保护人的尊严。个人的命运不可预期,而是被某个比你职位高、权力大的人掌管着。他说你行你就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如果他看你不顺眼,任你再怎么兢兢业业履行岗位职责、恪尽职守地卖命,想废掉你像捏死一只蚂蚁。
本案中的李某就是不甘被捏死的蚂蚁。如果不是“面临下岗”的绝路,他可能不会枪杀秦某吧。真的下岗了,谁都无可奈何,谁都帮不了他。但悲剧发生了,笔者在思索:
一是中国能不能成立一个类似美国功绩制保护委员会之类的权威机构,受理公务人员的投诉,保障公务人员的权利?目前的人事仲裁怕是承担不了这个使命。要坚决防止秦某个人一句话就可以废掉李某的事情再次发生。
二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能不能触动人身依附现象?把单位当作家庭来治理,已经闹出了过多的悲剧,还要继续下去吗?谁给了秦某这么大的权力?谁委任了秦职任职?
三是我们的干部人事制度究竟哪里出问题了,能不能认真剖析一下、提出解决办法并切实改进?
四是导致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 (笔者有过思索,但这里不说。)
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官场还会有更多的枪击声,还会有更多的人“血溅会场,不省人事”。这里也奉劝那些以整人为乐的局长院长书记们仁慈些,下手别太狠,人家也有老母也有妻儿。把人逼急了,你的荣华富贵也就享到头了。
(踏浪快评 放飞心声)
踏浪快评:是革命斗争抑或职业行为?
踏浪快评:是革命斗争抑或职业行为?
----三评王志平遇害案
王志平遇害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在政治学与行政学的研究中,王志平遇害案具有一定的标本意义。选择这个样本进行研究是严谨的学者的负责任的态度。还死者一个公道,给生者一个启迪,为制度化建设指引力所能及的方向与路径。在案情没有新进展的情况下,这里就王志平被封“烈士”提出质疑:是革命斗争牺牲的烈士还是殉难的职业行为?
王志平被封为烈士,依据是《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三条第四款“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查查《条例》原文,第四款的完整规定是“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敌人俘虏、逮捕后坚贞不屈遭敌人杀害或爱折磨致死的”。联系王志平遇害案,明显感觉这条不太适用。
有消息说,关被免职是因为与黑社会有染。如果关某与黑社会真的有染,那被免职也属于正常的管理范围。查查公务员法关于惩戒的规定,“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等罪名都可以拿来给关某定案,严厉惩处并不为过,不仅仅是免职的问题。如果真的是这样,关某再出于报复而枪杀王志平,王被封为烈士是可以接受的。因为事情的性质已经发生变化,关某不再属于人民的范畴,他已经蜕变成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被定为杀害王志平的人民公敌也是恰当的。况且,王志平被杀害在办公室,为加封烈士进一步提供证。
但有一点还需要提出疑问。关于干部任免,我们从来都是党委集体决策,甚至还创新出了公示、票决等等用人上的民主制度。免掉关某之职并非王志平一人所为。按照常理,应该是常委或党委集体决策的结果。如果关某泄私愤而报复的话,针对的应该是包括关志平在内的常委整体,首当其冲的应该是市委书记而不是王志平。可事实上,关某当天曾经遇到书记并且打了招呼而并没有下手。看来,关某最恨的是王志平而不是书记或其他常委。这样的话,事情就有点儿蹊跷了。这里又回到最初的问题,我们不妨(假设性地)还原一下“事实”:关某东窗事发后为保官位而送钱(甚至一大笔钱)给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志平,求王为其开脱。王接受了这笔钱,但最终的结果关某还是官位不保被免职。于是,关某恼羞成怒提枪与王志平来个鱼死网破。俗话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如果只拿人财不替人消灾,被人报复也属合理不合法的事情。如果事情果真如此,则关某杀害王志平应该属于私仇的范围,不应当上升为政治问题或国家问题的敌我两条战线的斗争,而应该是一般的刑事犯罪。这样追认王志平为烈士是不当的。这种假设性的还原能推翻吗?
还有,查查《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封烈士有五种情形,即:
(一) 对敌作战牺牲或对敌作战负伤后因伤死亡的;
(二) 对敌作战致成残废后不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
(三) 在作战前线担任向导、修建工事、救护伤员、执行运输等战勤任务牺牲,或者在战区守卫重点目标牺牲的;
(四) 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敌人俘虏、逮捕后坚贞不屈遭敌人杀害或受折磨致死的;
(五) 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
对照这五条,封烈士的条件似乎强调或侧重于“对敌”斗争或作战中牺牲。“敌人”是个政治概念而非法律概念,蕴含更多的政治色彩和意识形态色彩,属于国家或政治层面的问题。而就目前所知的信息,关某没有颠覆人民政权的企图,而只是以最极端、最残忍的形式针对某个人发泄私愤。关某杀害王志平很难上升到政治层面或国家层面,而只能算是一般的刑事犯罪。把一般的刑事犯罪和意识形态中你死我活的斗争混为一谈,不利于正确认识并正确处理当前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的矛盾和冲突。一人犯罪一人当,上升到“敌我”的高度而将事情乌龙化是不利于预防此类悲剧的重演的。王志平遇害,更多的应该算是殉职行为。因为按照现代文官制度的精神,即使按照公务员法,王志平属于公务员,一切职务活动都应该看作为是职业行为。作为职业行为,王志平的殉职应该由公安部门独立调查清楚,由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并且给出相关的结论。这里强调的是,对追求建立现代文官制度的中国来说,少一点儿意识形态的色彩,多一些为社会服务的职业色彩,不仅有助于为该案准确定性,也能够帮助我们从这次悲剧中吸取教训,从而更好地为下一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
依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追认王志平为烈士,似乎是牵强了些。当然,笔者更愿意事情简单化,即王志平是党的好干部,是优秀党员,力排众议主张免掉与黑社会有染的关某的职务,严厉打击社会的黑恶势力、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最后惨遭报复、以身殉职,最后被追认为烈士。但官方渠道没有发布澄清人们猜测的权威信息。在事实尚未大白之前,笔者还是不惴冒昧议论一番。但用心是善良的,那就是在中国尽快建立廉洁的、高效率的、职业化的文官制度。
(踏浪快评 放飞心声)
踏浪快评:封烈士有无草率之嫌
踏浪快评:封烈士有无草率之嫌?
----二评王志平遇害案
醉酒醒来,惊悉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党的优秀民族干部、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王志平同志,于
窃以为,这么快“追认烈士”显得草率了些。
一是对王志平的盖棺定论“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的认定,似乎有些不妥。鄙人不了解王志平是否优秀党员,对此无资格说三道四。他究竟是否优秀党员,应该由谁来认定?认定的主体怕该是党组织,该是党员,或者老百姓。党组织管理自己的党员,“优秀、称职或不称职”应该是党组织最后确定。而行政机关有权利认定并加封“优秀党员”的称号吗?事情的经过是“经自治区民政厅第二次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如果悼词认定“优秀党员”是不会有异议的,而由行政机关做出这样的结论,不妥。
二是事情并没有弄清楚,或者已经弄清楚了没有向社会公众交待,但起码作为公众尚未有心理准备,就要把“王志平副书记”改称“王志平烈士”了。关六如杀害王志平的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事情背后的东西尚未交待清楚。把事实真相搞清楚并向社会公众交待之后再封烈士也不迟。就像选举以前先把候选人的背景说明一下,投票时我才知道该不该投他一票,或者他当选了我才会自然地称呼他什么代表、什么书记、或者什么什么长。而今,事情似乎显得唐突,也显得懵懵懂懂。
三是观察一下有关的信息和资料,觉得有些不对劲。不说关某杀害王志平一案中所可能涉及的“买官卖官”嫌疑,从其他方面看看也有些需要留意的端倪。王的儿子留学英国回来。在英国学习一年要花十几二十万的费用,凭王志平的工资支付这笔钱应该有一定的困难。另外,王除在市委市政府的小区有住所外还在“交警花园”有一套“至少
据悉,呼市四大班子近期将为王举办追悼会。“四大班子”出面办追悼会,显然是最隆重的。毛主席说过,今后革命队伍里有人牺牲,开个追悼会,寄托我们的哀思。这个追悼会应该开。人死了,大家都难过。但问题是,只哭鼻子没用,封烈士也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要从血案中学点什么,不要让悲剧重演,烈士不要再封下去。眼前的事情,应是“进一步调查”为要,把关某杀害书记的真实原因、“交警花园”之类的事情查清楚并给社会公众有个说法。
王志平被害的悬念
王志平被害的悬念
新年前夕,呼和浩特市市委唯一的专职副书记王志平遇害。杀害王志平的是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关六如。这里向王志平表示深切的哀悼,向王志平家属表示(一介草民)诚挚的慰问。
近些年,官员遇害案颇多。公仆变杀手,谋杀市长、打杀局长等官场血案接二连三地发生。总结一下,多半是由于职位分赃不均、担心篡位等所导致。王志平遇害案的新闻价值,一是下级枪杀上级;二是王志平是近几年被杀害的最高级的党政要员,副厅级(抑或正厅级?);三是关六如身为公安局局长,知法犯法,故意杀人;四是血案发生在新年除夕前夜;五是还有一位女干部一同遇害。这些新闻价值,由媒体去发掘,不在本文分析之列。本文关注的是,关六如杀害王志平为何要杀害王志平。
关六如为何枪杀王志平并饮弹自尽?如果还有一条路可走,身为领导干部的关某不会鱼死网破地拼命。显然是恨到深处、怒到深处并且无力自拔并且感到途穷末路。立过功说明有工作热情,有工作能力;被撤职说明上级不满意。命运天上地下的变化也就发生在两年之内。如果工作有失误或触犯了红线,撤职也是正当的,不至于激怒关某大开杀戒。导致关某大开杀戒的原因是究竟是什么?
据一些媒体报道,关六如送了大笔钱依然官位不保,遂起杀心。查了查呼市党建网,查不到关六如的任何消息。在官方尚未有正式的结论发布之前,这里不宜妄加猜测。但学理分析的结果是,贪赃不卖法的事确实存在,买官卖官的事确实存在,即关某送钱保官位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有比关某送更多钱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取关某而代之的可能性自然存在。既然这些可能性都存在,关某杀人动机便可以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笔者曾于1999年在菲律宾遇到过一位从浙江移师菲律宾开服装厂的民营企业老板。他对菲律宾的官员称赞有加:帮你办事,他们也受贿,但只吃一次,而国内官员却没完没了吃你;二是他们办不成事,退还礼金,而国内官员不办事、办不成事也不吐出来。由于职业的关系,笔者接触过几个为谋职而送礼但打了水漂最后被老婆臭骂、甚至为谋职而让老婆与书记睡觉的事。因此,送了礼求了情蚀空了本钱输光了人格最后被撤职,喝两瓶白酒后能不提枪找你拼命吗?
这些还是猜测。作为公众的一员,俺等待着官方发布的正式通报,俺想知道关某枪杀王志平的真正原因是什么?王志平们是否真的接了关某的买官钱最后还是免了人家的官?王志平们是否接受了更多的钱来了个狸猫换太子?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呼市市委“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党的优秀民族干部”的公告是否草率了些?更重要的是,把事情查查清楚,给社会公众一个交待,不要留下悬念。还有,当年关某任公安局长是谁提拔的?提拔关某时王志平们有没有接受买官钱?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适用于关某一案吗?最重要的是,党政干部制度究竟有什么样的漏洞引发了一场又一场的人生悲剧?是什么东西害死了王志平、害死了关六如?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题。
海外关于中国党政干部制度研究的几个视角述评
海外关于中国党政干部制度研究的几个视角述评
[内容提要] 干部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之一。它也是海外中国问题研究的热点问题。近年来,海外学者基于多样化的研究方法和相对开阔的研究视野,对中国党政干部制度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吸收海外学者研究的优秀成果,同时批判其消极甚至怀有敌意的一面,对改善国内学术研究及促进干部制度的构建都会有一定的借鉴和促进作用。本文对海外的研究成果几个重要的视角进行了介绍和评析。
[主题词] 党政干部制度;公务员制度;政治体制改革
干部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之一。它也是海外中国问题研究的热点问题。近年来,海外学者基于多样化的研究方法和相对开阔的研究视野,对中国党政干部制度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吸收海外学者研究的优秀成果,同时批判其消极甚至怀有敌意的一面,对改善国内学术研究及促进干部制度的构建都会有一定的借鉴和促进作用。
一、干部职务名称表制度的视角
海外学者对中国党政干部制度研究影响最大的流派要数“干部职务名称表”(nomenklatura)一派。该派有代表性的学者包括Melanie Manion, John P. Burns和Hon S. Chan三位学者。美国学者Melanie Manion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率先使用这种方法对中国党政干部制度进行研究。[①]1984年,她编辑《中国法律和政府》(Chinese Law and Government)专辑,专门评介、观察中国的干部职务名称表制度,开辟了该领域全新的研究视角。此前,关于社会主义国家干部管理,国际学术界主要研究的是苏联的干部制度,并且发现苏共管理干部的方法是职务名称表制度。稍后,美国学者John Burns(居香港)将这项研究推向了高潮,使这项研究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他的研究基于中共中央和中国人民银行的一份文件集进行的,研究中共中央管理干部的范围以及管理权限的演变,并探讨了管理权限对社会政治、经济各项制度变迁的意义。最近几年,另一学者Hon S. Chan将这项研究继续进行下去,特别是研究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干部职务名称表制度的演变和发展情况,更将这项研究由中央层次发展到地方层次,把研究的领域拓宽了,并且研究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干部制度演变的最近进展和变化。研究职务名称表制度的学者倾向于相信,中国干部制度最典型的特征是职务名称表制度,通过研究不同时期中央发布的干部职务名称表进来观察中国社会及政治的特征。
......
二、极权主义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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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威权关系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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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关系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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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一些重要的研究视角
......
六、海外研究视角的分析
一直以来,党政干部制度是海外中国问题研究的焦点问题之一,大量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观察分析,研究成果也浩如烟海,绝对不止上文所介绍的几个视角。[26]这些研究成果,我们既不能全盘否定,也不能照单全收。海外学者研究的优势在于,相对自由的价值判断、多元化的研究思路和方法、潜在的比较以及扎实的资料收集与占有。干部制度的研究比较敏感。与国内学者相比,海外的研究相对较为超脱,可以摆脱政治对学术的冲击。因此,研究过程和价值判断都拥有较大的灵活性,甚至可以提出一些十分尖锐的看法。早在上世纪50年代,A.Doak Barnett就以访谈的方式,对拥有新中国政府机关工作背景并移居海外的华人进行调研,得出了独到且有价值的研究结论。[27]如他认为,由于缺乏流动机制,党政机关干部势必出现严重的老化问题。“文革”以后干部队伍严重老化,被Barnett不幸言中。而Barnett在美国出版其研究成果的同一时期,在中国“文革”刚刚开始。社会科学研究基本上瘫痪,科研工作者不能进行正常的学术研究,政治学、行政学等学科几近取缔。因此,长达十几、二十年的时间,看不到中国学者对中国干部问题的研究成果。而海外学者却可以从容地通过访谈等方法收集资料并进行严谨的分析。即便改革开放以后,海外学者秉承踏实的学风,继续做好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如Andrew Walder,John Burns,Hon Chan等学者治学严谨,资料的准备工作十分扎实,深入中国进行问卷调查、访谈等。同时,由于海外学者所处的环境的特点,他们可以自觉不自觉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文官制度和中国的党政干部制度进行比较。这种潜在的比较研究,对和追求和国际接轨的中国来说,意义是深远的,大大弥补了中国学者资料占有与思维狭隘的局限,为中国干部制度的理性化改造改革提供了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思路。
海外对党政干部制度的研究主流是值得肯定的。干部职务名称表制度研究的视角,为我们打开了观察政干部制度的一扇窗口。囿于资料与思路的局限,干部管理权限从来都是国内学者研究的盲点与误区。而事实上,管理权限是分析干部制度利弊至关重要的一个支点。Melanie Manion,John Burns和Hon Chan的研究廓清了党与国家的关系,指出了建立职业文官制度的可能性与可行性,即在现有的干部制度下,中国建立现代公务员制度的空间究竟在哪里、有多大。组织理论的视角对中国干部制度的弊端及解决方案进行了梳理,为我们进行干部制度改革乃至政治体制改革都有一定的启发意义。威权关系视角的研究,其贡献在于提出了中国建立法-理型权威的必要性与迫切性。现代文官制度的核心精神是保护公务员的权利,职位常任,推行功绩制与契约制。公民权利不受保护、文官失去独立人格而存在严重人身依附的国家,建立现代公务员制度是不可想象的。精英转换视角的价值在于让我们对“干部四化”政策下的技术官僚的群体品格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缺少技术官僚的理性化思维优势,中国不可能建设成现代化的国家。Max Weber对现代官僚的特点有过分析,照章办事是其优点也是其缺点。当前中国正在建设法治国家,依法行政、法治精神不就是照章办事吗?综合起来,建设一支管理权限合理、专业技能精湛且恪守本职的技术官僚队伍,不正是当代中国干部制度改革所孜孜以求的理想吗?
当然,海外的研究同样鱼龙混杂,水平参差不齐,甚至有攻击与污蔑的嫌疑。以学术面目出现的极权主义思想诋毁与诽谤社会主义的努力从来没有停止过,往往极端地夸大社会主义制度不完善、国家制度构建尚未完成时期的一些问题,没有正视社会主义制度自身处于理性化的变革过程这一基本事实。还有,海外关于中国党政干部制度的研究,时间跨度比较大,从1950年代直到21世纪将近半年世纪的时间。这中间中国发生了并且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巨变。任何一个学者的研究都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其观点也许在一定时期内有一定的洞察力,但不一定就符合中国当前的情况。总之,在阅读、使用海外文献时,一个从容而不急躁、客观而不主观、学术而非政治、历史而非求全责备的心态是非常必要的。
[①] Manion, Melanie. Cadre Recruitment and Management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②] Bohdan Harasymiw 1969: 494. 参见作者的 Nomenklatura: The Soviet Communist Party’s Leadership Recruitment System”, Canadian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2, 4 (December 1969);Political Elite Recruitment in the
[③] Bohdan Harasymiw 1984
[④] 参见The Cadre Management System, Post-Mao: The Appointment, Promotion, Transfer and Removal of Party and State Leaders. The
[⑤] 1984年以后,John Burns在此领域发表了大量的论文,主要的包括China’s Nomenklatura System. Problems in Communism. Vol. 36(September 1987):36-51; Civil service reform in contemporary china. Australian Journal of Chinese Affairs, No.18, July 1987; Contemporary China’s Nomenklatura System. Chinese Law and Government. Winter 1987-88 / Vol.XX, No.4; The Chinese civil service system. Jan Scot & John P. Burns, The
[⑥] 他举例说明,人大选举产生政府、法院、检察院;社会团体选举产生自己的领导机构,如工会、青年团、妇联以及其他社会团体。但实际上,所有这些组织的领导干部都是由党管理并产生的。
[⑦] Hon Chan. Continuity and Change in Cadre personnel Management in
[⑧] Jay Tailor关于极权主义的界定标准包括:中世纪式的恐怖,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的意识形态,至高无上并且偶像化的领袖,高度集权于领袖之下的中央决策,忠诚于领袖是最高的美德,忠诚的追随者,领袖之下模糊的权力结构,单一的政党和垄断真理,垄断宣传和信息工具,以政治和意识形态教化为中心的教育, 等等等等。参见Jay Taylor, The Rise and Fall of Totalitarianism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